第24章 偶尔也会喜欢人类-《一念之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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享受过纪晨风的服务后,本来想像上次在车里那样出借双手,礼尚往来。然而才碰到他的衣角,就被他按着肩膀推到了床上。
以为是要接着再来一次,虽然有些累了,可想着不能在这方面被看扁,也就没有制止。前面步骤都没有什么问题,纪晨风将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很好,除了手上力道有些大,和太过热衷我的股薄肌,基本找不到别的错处。
他的姿态,他长久的表现让我放松了警惕,结果就让他得寸进尺了。手已经是对他的恩赐,他却胆大妄为地肖想我的腿。
意识到他并拢我的双腿是要干什么,下意识就踹了过去。
这种姿势,这种近乎于把我当女人的姿势……让我觉得恶心又羞辱。
心里疯狂爆着脏话,脚踝却被对方再次准确地抓住。白天就连躲避别人的拳头都不会,这会儿倒是一抓一个准了。
“不可以吗?”纪晨风跪在床尾,俯视着我,用一种稀松平常的语气问道。
不可以……吗?
胸膛愤怒地起伏着,想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,大脑又该死的理智,知道如果在这种时候言辞激烈地拒绝,那这么久以来对于纪晨风的“攻略”,也可以基本宣告功亏一篑了。
第一次还可以用不适应搪塞过去,第二次再这样排斥,他绝对会怀疑我了吧?怀疑我为什么明明不能接受男人,还要招惹他。
操。好像把自己逼到了一个退无可退的境地。
“先……放开我。”僵持了片刻后,为了大局找想,我还是不甘不愿地妥协了。
木头和木头摩擦,人类自此有了火。皮肤和皮肤摩擦,带来惊人的烫。
吐在颈间的灼热呼吸,勒在腰上的手臂,到现在那感觉还鲜明万分。
和女人交往时,特别讨厌她们碰我的烟疤,但因为它们全都存在于人体的背面,这种机会并不多。可一旦背对着纪晨风,就代表着把伤痕也袒露在他的面前。
原本以为光线昏暗,他应该看不到的,谁知道他摸到了。
放纵过后,他脱力地将整个重量都压在了我的背上。平时这点重量我当然可以轻松支撑,可彼时两轮过后,我也有些体力不支,就顺着力道倒进了床里。
隔着衬衫,有力的、甚至有些聒噪的心跳声传递过来,鼓点一样敲打在我的脊背上。
都要记不清有多久没和人这么亲密过了,感觉其实不坏,就是……好热。又热又沉。
“我快呼吸不过来了。”脸埋在柔软的被子里,我松开一直抓着的床单,浑身懒得一丝力气都聚集不起来。
身上的重量在下一秒便轻了许多,纪晨风蹭了蹭我的耳后根,用一种满足又愉悦的声线道:“抱歉。”
说完,他翻了个身,躺到了我的身旁。
没了大北极熊的压迫,呼吸都顺畅起来。更神奇的是,不知是在酒精的作用下,还是由于体力耗尽的原因,我竟然慢慢积累起了睡意。
维持着趴卧的姿势,眼皮止不住地上下打架。能感觉到纪晨风的手掌抚弄小动物般地流连在我皮肉上,有点痒,有点烦人。
“这是怎么来的?”他的指尖带着点力度地按揉着位于我腰臀上的烟疤,第一个,第二个,再是第三个……好似只是靠着触摸,他就完美地记住了它们每一个的位置。
“这个啊……”睡意软化了本该怒张的刺,也冲散了被提及痛点的不快,“是被坏女人弄的,非常坏非常坏的女人……”
之后的记忆就完全是各种记不清的模糊梦境了。记得有被老虎追,追了很久,我跑得好累,到最后实在跑不动了,被庞大的野兽一下子扑倒,残忍地咬掉了双腿。
爱看恐怖片和自己成为恐怖片的主角,根本不是一回事。虽然失眠以来我一直会做各种稀奇古怪的梦,这样的噩梦仍然是少数。希望下次别再有了。
沐浴露擦到身后时,手指碰触到了一些异样的触感,有几块地方似乎是肿了起来,按压还会有痛感。
扭转身体,掰过屁股上的肉看了眼,清晰的深红色牙印映入眼帘。一连检查了几个地方,都是如此。
冲去身上泡沫,我来到镜子前,一边取过浴巾擦拭身上水珠,一边背转过身。
果然啊,身上有烟疤的地方,都被盖上了咬痕。尽管很讨厌这些伤疤,但其实通过现在的医疗技术,想要祛除它们并不困难。然而,只要一想到会被陌生人碰触,他们还有可能会对我进行丰富的联想,这样的想法便就此打住了。
从来没想过还能用这种方式来遮盖它们,简直就像是独属于纪晨风的个人烙印。
竟然不感到生气。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。不过,在事情发生的当下生气才有意义,如今已成事实,咬都咬了,再生气也于事无补吧。
穿上衣服,我走出浴室,餐桌上已经摆满丰盛的早餐,纪晨风不在餐桌旁,也不在卧室里。
去外面了吗?
屋外的空气要更寒冷一些,没有穿外套的关系,一走出泡泡屋,就因为巨大的温差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很快我就找到了纪晨风,他立在平台边上的灌木丛里,手上托着什么东西,并没有注意我的到来。
“纪医生?”我往他那边走去,“你抓到了什么?”看到他手里一坨毛茸茸、红彤彤的,还以为是他抓到了什么东西。
纪晨风朝我转过身,将手里的那坨东西小心递到我面前。
“不是抓的。”
我定睛一看,竟然是只鸟。
“这应该是只今年夏天刚出生的红头咬鹃,飞行技术还很稚嫩,刚刚不小心撞到我们的泡泡屋上了。还好,我检查了下,脖子和翅膀都没事,就是摔下来的时候受到点惊吓,还有些晕头转向。”
蹲在他掌心里的,有着鲜艳红色羽毛与长长尾巴的小鸟眨着漆黑的眼睛,好奇地不断歪着脑袋打量我,仿佛还没意识到站在它面前的庞然大物是什么。瞧着确实有些呆。
“长得还挺别致。”我点评道。
可能是休息够了,小鸟开始扑腾翅膀。
“这科的鸟类擅长攀爬,但不太擅长飞行,所以它们不会迁徙,终生都将留在这片出生的土地上。”说着话,纪晨风走到远离小径与泡泡屋的地方,在巨大的树冠下,单手自然伸展,掌心摊开,静静等待起来。
双手插在裤兜里,我想到之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鸟类放飞场景,问:“就这么等着,不用抛一下助飞吗?”
风吹过树梢,使阳光照射的位置不断发生变换,落在纪晨风身上,有一种阳光都在爱抚他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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