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当然是感情深,谁要敢舔一舔,我拔了他舌头!”和尚自己的舌头都已经打结了,却豪气干云,也不与野狗碰杯了,端起碗,涓滴不剩的喝了个一干二净,碗口朝下,碗底朝上,抖上几抖,果然一滴酒也没有掉下来。 马猴呵呵笑着,用小刀切了一条羊腿上最肥美的部分递给和尚:“和尚大哥,吃点东西先垫一垫再喝。” “还是小马猴贴心!”和尚大笑,伸手在马猴头上一阵乱揉,也不伸手去接肉,张大嘴巴,一口咬在马猴举着的刀子,将上面的羊肉叼嘴,在嘴里大嚼进来,“还是原来的配方,还是原来的味道,我和尚也算是吃遍了天南地北,但最好吃的烧烤,还是莫过于我们敢死营的了。” “那是自然!”秦风笑着,这些配方,可是舒畅与他的杰作,反复试验出来的最美调料,在外头,根本就没得卖,算是敢死营特供。 看着和尚吃完了羊肉,秦风一手一碗酒,举了起来,“床前明月光,疑是天地霜,举碗邀和尚,喝就喝个双。” “啥话也别说,最亲是老大!”和尚鼓起眼睛,从一边的小猫与野狗的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两碗酒,咕咚咕咚的喝了一个干净。 放下碗的和尚已经开始坐不稳了,坐在哪里不停的摇来晃去,秦风冲着马猴使了一个眼色,马猴笑咪咪地凑了过来,“和尚大哥,这三年你一点消息也没有,咋就找了这么一个漂亮的老婆呢?听说还是一个富家女?家财万贯啊,和尚大哥可真有富气,这是财色兼收啊!” 和尚伸长脖子四面瞄了瞄,没有看见余秀娥,酒壮怂人胆,低下头,压低了声音,小声道:“漂亮是漂亮那不假,你和尚哥哥可是一表人才,不过啊,你哥哥我也是掉进这个坑里才知道,你这位嫂子,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母老虎啊!” “哦?”几个脑袋立时凑到了一齐,这明显是有料啊,大家的神情立刻便兴奋了许多。 “和尚,你走的时候身上虽然揣了不少钱,但我们可知道你的德性,用不了几天,你便铁定是一个穷光蛋,因为你走到哪里,都改不了那个老毛病,无女不欢。就你这穷酸样,怎么能找到现在这个媳妇的。” “嘿嘿嘿!”和尚叽叽地笑着,“你们说得不错,开头我有钱,便进楼子去找女人,后来没钱了,便又干上老本行,反正那个时候也不想活了,凑活着过一天算一天呗,但运气不好,第一次出去作案,便盯上了秀娥,那时候的她,一袭白衣,长发披肩,金不束头,可谓是国色天色啊,让我瞧上了,自然想一亲芳泽,那里料想得到,我这一次却是一头撞在铜墙铁壁之上,被她打得头皮血流,狼狈而逃,关键是,她不依不饶啊,对我是穷追不舍啊,这一追一逃,我们可就绕着洛城转了好几个圈子,起码得有上千里,这一路之上啊,我也坑过她几次,也被他几次险些干掉,咱们足足一追一逃了半年时间,最后,这不就好上了吗?不打不相亲嘛!” “果然奇葩啊!”几个人一起惊叹起来,追采花贼追得爱上采花贼的,这余秀娥估计是前无古人,亦后无来者了。(未完待续。) 第(3/3)页